平均地權條例懶人包!5大修法重點一次看
平均地權條例是什麼?
大家一定也有相同的疑問吧!《平均地權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2023年7月上路!
平均地權條例到底在說什麼呢?平均地權是中華民國土地政策最高指導原則,《平均地權條例》是《土地法》中的特別法,他的前身為《實施都市平均地權條例》。
根據內政部地政司資料紀錄,從國民政府遷台之後就推動一連串土地改革,隨著經濟起飛都市土地上漲,就在1954年制定《實施都市平均地權條例》,規定自1956年起,在台灣各大都市實施平均地權。
但因為此法案當時僅針對都市的土地進行規範,以至於都市之外的土地漲價,成為暴利牟取的管道。因此,政府決定擴大「平均地權」實施範圍,改為不分地區全面實施,1977年更名為《平均地權條例》。
元展幫大家整理出五的重點:
- 換約轉售門檻限制:針對「預售屋」或「新建屋」買賣契約,除配偶、直系或二親等內旁系血親外,不得短期內讓與或轉售第三人否則視為炒作房屋。
- 重罰炒作行為:如果建商或代銷有營造熱銷假象或提供不實資訊與廣告,都有可能被視為炒作行為。
- 建立檢舉獎金制度:如果有實價登入不實的狀況凡有檢舉的人都有檢舉獎金,避免被有心人士操作實價登入的價格。
- 新增管制私法人購屋:針對大部分的法人公司機構限制不能在短期內持有房屋買賣的狀況,避免公司短期炒房狀況,並且針對特定產業的法人提供可以大量購屋條件。
- 解約申報登錄:如果有解約都需要申報登錄,避免被有心人士利用換約或是AB約的狀況炒作房屋。
平均地權條例修法5大重點?
因應時代變遷、疫情肆虐,大量資金回到本國房地產市場,以至於房價居高不下、漲聲再起,居住正義的議題再次成為熱點,為避免土地與房價受到不法人士炒作壟斷,立法院在2023年1月10日三讀修正通過《平均地權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並訂新法於2023年7月1日為平均地權條例施行日期,期許能維持不動產市場的穩定性與健康發展。以下幫大家彙整平均地權條例修法重點5大重點:
平均地權條例修法1:換約轉售門檻限制
「預售屋」或「新建屋」買賣契約,除配偶、直系或二親等內旁系血親外,不得讓與或轉售第三人。建商也不得同意或協助契約讓與或轉售,違者均可按戶棟處罰新台幣50萬~300萬元。
為得就是希望可以讓買了預售屋卻發生無力繳款的民眾,還有相關轉售的機會,允許更換合約避免觸法受罰。
另外,若有內政部公告的六種特殊情形,每2年可以換約1戶:
- 非自願離職且超過6個月未就業。
- 本人或家庭成員,罹患重大傷病或特定病症,須6個月以上全日照顧。
- 本人或家庭成員的房屋,因災害毀損而須另行租屋。
- 本人或家庭成員發生意外事故,導致第三人死亡,或重傷須6個月以上全日照顧。
- 原買受人死亡,其繼承人無意保留。
- 共同買受人間轉售或讓與。
但若是以下3種狀況是不受2年1次限制:
- 配偶、直系或二等親內旁系血親之間換約。
- 買受人死亡後由繼承人依法繼承。
- 私法人因合併而承受,或解散清算後財產歸屬的換約。
平均地權條例修法2:重罰炒作行為
就是為了要遏止散播影響房價的不實資訊、營造熱銷假象、或透過違規銷售(紅單),來影響房市交易的情況。若有以下情況,都可按交易戶(棟、筆)數,處罰新台幣100萬~5000萬元,還有一個昕重點,就是政府限期沒有改善,是可以連續處罰,直到你改正為止!
- 散播不實資訊,影響交易價格。
- 透過合謀的假交易,營造熱銷假象。
- 利用違規銷售影響市場交易秩序。
- 壟斷轉售牟利。
- 以其他影響不動產交易價格或秩序的操縱行為進行炒作。
平均地權條例修法3:建立檢舉獎金制度
一般民眾如果遇到「不動產銷售買賣」或「申報實價登錄違規行為」,可向縣市政府檢舉、提出證據。經過主管機關單位查證屬實,將由實收罰鍰中提30%金額,當作檢舉獎金,最高1000萬元。
平均地權條例修法4:新增管制私法人購屋
限制取得房產後於5年內不得辦理移轉、讓與或預告登記。增訂私法人購買住宅用房屋,經主管機關許可需符合以下6種使用情況:
- 宿舍使用,但不得超過員工人數。
- 衛生福利機構使用,如長照機構。
- 合作社購買住宅供社員使用。
- 參與都更或危老者,在整合階段購入屋齡30年以上、未達安全或耐震標準住宅,以及在公展或核准階段,非計劃內所有權人、實施者、出資者買受該該計劃範圍內的住宅。
- 其他經內政部公告之用途。
當然也有不需要經過《平均地權條例》許可的情況,就依據主管機關公告去判別。
平均地權條例修法5:解約申報登錄
平均地權條例預售屋若遇到買賣契約解約,建商必須要在解約日30天內申報登錄,若違規者將按戶棟處罰新台幣3萬~15萬元。期限內未改正,會按次處罰,處罰2次還未改正者,按次處30到100萬元罰鍰。就是為了避免有人採取解約變成轉讓給第三人的做法,用來規避換約轉售門檻限制,因此建立解約申報登錄制,讓預售屋市場更趨透明化。
平均地權條例修法影響到那些人呢?
最主要會影響的族群其實就是買預售屋、新成屋和中古屋來投資的炒房團、投資客、代銷、仲介,自住客則不大受影響,不會被限制換約轉售、重罰炒作行為、檢舉獎金制度和解約申報登錄這四項政策管制。
另外,法人也會受到影響,因應管制私法人購屋這項政策,日後購屋必須事先申請許可,杜絕私法人炒房,到處置產炒作的惡習。
平均地權條例ptt討論常見問題
平均地權條例施行日期為何?
2023年7月1日施行,內容包含「限制換約轉售」、「重罰炒作行為」、「檢舉獎金制度」、「管制私法人買受住宅」、「預售屋解約申報登錄」、「地價評議委員會專業化」等等內容。
平均地權條例實施會溯及既往嗎?
內政部說明,基於「法律不溯及既往」及「信賴保護」原則,並保障財產權法理,預售屋換約限制不溯及既往。也就是說,在2023年7月1日以前簽訂預售屋買賣契約者,因為簽約當下沒有換約轉售限制,即便新法上路還是可以換約轉售不受限制。但若是在7月1日以後才簽訂預售屋買賣契約者,就必須遵守法規限制。
平均地權條例有特殊寬容情形嗎?
針對《平均地權條例》修正案第一項「限制換約轉售」,平均地權條例子法將納入可排除在外的特殊寬容情形。民眾購屋後,若出現這四種情形將可排除在外:
- 買房簽約後受到強制執行
- 非自願失業等重大事故
- 因病需療養
- 重大變故無力償還
平均地權條例修法的影響?
以正面來說,可以有效抑制投資客炒短線,讓市場機制較為健全,讓新成屋跟預售屋價差縮小。反面影響則是因應「管制私法人購屋」會影響法人投資房地產意願,也可能因此延宕都更案、危老整合的進度;也會讓臨時有資金需求的民眾,在賣屋求現的過程比較不便利;高槓桿操作的中小型建商可能會遇到資金周轉危機。
平均地權條例上路違規罰多少?
最高罰五千萬!《平均地權條例》修法上路,重罰炒作行為,可處100萬以上、5000萬以下罰鍰,按交易戶(棟、筆)開罰,限期未改正者還可連續處罰。
針對解約申報登陸,建商必須在解約日30天內申報,若違規者將按戶棟處罰新台幣3萬~15萬元。期限內未改正,會按次處罰,處罰2次還未改正者,按次處30到100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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