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繼承如何辦理?6個步驟就完成繼承
不動產繼承好難好複雜……該怎麼辦理才快速
房屋想要繼承該怎麼辦理呢?
土地繼承有什麼方法呢?
不動產繼承也就是在長輩過世的時候,名下的財產、不動產,就要開始辦理繼承等相關程序,雖然我們都不樂見….
但….因為這種事情很少人會遇到,因此遇到突然也不知道該如何處理「繼承」這件事情!
因此…我希望能在這篇文章中教您繼承的所有細節,不論您是找我們辦理還是自己辦理都可以很快速的了解…
不動產繼承在我國法規中有許多繁複的程序和注意事項,除了找代書之外您可以自己跑流程看看,可以為自己省下一筆代書的費用,如果產權沒有很複雜的話其實自己就可以很輕鬆地跑完全部不動產繼承流程了
不動產繼承有哪些流程呢?
基本的不動產贈與和移轉登記須具備多項文件,一般來說繼承的流程參考如下:
- 戶籍地戶政事務所:申請除戶證明書。
- 國稅局:調查被繼承人的財產、所得、贈與資料。
- 國稅局報稅:申報遺產稅。
- 稅捐稽徵機關:查地價稅、房屋稅是否有欠稅。
- 戶政事務所:申請印鑑證明。
- 地政事務所:辦理繼承產權移轉登記。
中壢地政事務所流程圖
申辦不動產繼承需要準備哪些文件呢?
以下為基本需要準備的資料:
- 繼承人身分證影本
- 被繼承人 (過世的人)除戶戶籍謄本
- 被繼承人 (過世的人)手抄戶籍謄本
- 國稅局財產清單
- 繼承人印鑑證明
- 繼承人印鑑章
- 銀行、股票存摺
- 土地建物權狀正本
- 汽機車行照 或 汽機車查詢單
不動產繼承人順位該怎麼規定?
原則上是「配偶+子女」。
無子女時則由下一順位繼承人(孫子、父母、兄弟姊妹等)繼承,以此類推。
按照:
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左列順序定之:
- 直系血親卑親屬。
- 父母。
- 兄弟姊妹。
- 祖父母。
法定繼承特留分怎麼規定呢?
繼承人之特留分,依左列各款之規定:
- 直系血親卑親屬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二分之一。
- 父母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二分之一。
- 配偶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二分之一。
- 兄弟姊妹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三分之一。
- 祖父母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三分之一。
可以不按照法律規定順位辦理繼承嗎?
可以的!
可以由全體繼承人協議,簽屬一份「遺產分割協議書」,共同決定如何分配。
分配方法沒有任何限制,就算所有財產由其中一人繼承也可以,且不會有贈與稅的產生。
繼承人表示不繼承被繼承人的任何遺產及債務。依照民法第 1148 條規定,繼承人沒有拋棄繼承時,要繼承被繼承人的遺產和債務,被繼承人的債務只要用繼承的遺產償還就可以,如果債務超過遺產,也不必用繼承人自己的財產去清償。
不想繼承不動產要辦理拋棄繼承嗎?
要!
在三個月內,辦「拋棄繼承」
辦理拋棄繼承後,對於被繼承人所有的財產及債務都同時拋棄,子女不需要承擔父母的任何債務。
不動產繼承要繳多少遺產稅呢?
遺產稅有免稅額1200萬,再加上扣除額(每個人條件不同),大概財產1200萬~1800萬左右是免稅的,其中,不動產的遺產價值是以公告現值計算喔(大幅低於市價)。
繼承稅率:
- 遺產淨額 5,000萬以下=10%
- 遺產淨額5000萬~1億=15%
- 遺產淨額1億以上=20%
繼承問題很多人談不攏該怎麼辦呢?
遺產問題最常遇到的阻礙就是繼承人沒有共識,有兩方式可以建議您:
- 建議能多方與繼承人溝通與協商達成共識為主,但為了避免拖太久而被政府罰款,可以先申報遺產稅及辦理公同共有繼承。
- 訴請法院「裁判分割」,以法院判決的強制力來解決。
公同共有繼承是什麼呢?
「公同共有」與「分別共有」有什麼差別?
簡單來說,公同共有與分別共有最大差異在於持分(即比例)之有無。
- 公同共有:各共有人持有共有財產之全部,沒有持分之概念。
- 分別共有:各共有人分別持有共有財產之某比例。例如:就A土地全部而言,如果甲持有A地1/2,乙也持有A地1/2,則可說甲乙分別共有A地各1/2;但在公同共有情況下,甲乙都持有A地之全部,而沒有比例之區分。
公同共有的不動產因各共有人權利持分不明,故依法不能處分(買賣、贈與、設定等行為),惟有將共有關係改變成分別共有後,各共有人才能處分該不動產。
繼承有規定要在多久時間內辦理完成嗎?
6個月內
被繼承人死亡起6個月內要辦好遺產稅申報及不動產繼承登記,否則會有相關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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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能會想知道:
辦理繼承登記有什麼要注意的嗎?
法律對於遺囑有嚴格的規定。 若自己寫遺囑,細節沒注意到就很有可能會失去遺囑的效力。 「公證遺囑」,可以確保遺囑的有效性,也可避免其他繼承人質疑遺囑是否為偽造的問題。
不動產繼承辦理會很久嗎?
主要看辦理的流暢度,快則半個月,慢則幾個月都有可能。
1. 最近有一筆位於台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三段捷運站旁半分鐘的電梯華廈遺產需要處理,繼承人共有五位(5兄弟),上週已繳完遺產稅,現在正準備辦理繼承。因爲我們想儘快把此房產賣掉(委託仲介或自售皆可),請問由5人以分別共有來繼承,每人持分1/5,還是以分割協議,由其中一人單獨繼承,辦理過戶時效及將來出售房產有很大差別嗎?
2. 若我們5兄弟決定自售,可以請你們擔任賣方代書嗎?(雖然買方有權指定代書,但賣方也可以自付費用,另請一位代書),服務費用多少?
繼承人已辦繼承登記形成公同共有關係,但若有遺囑執行人的情形下,遺囑執行人是否可逕行辦理遺贈登記移轉遺產給予被遺贈人呢?
基本上遺囑執行人可以代為處理,但還是需要經過其他被遺贈的人同意,並且有他們的相關資料與授權,遺囑執行人才有辦法執行後續
遺囑執行人沒辦法主動決定所有事物,還是需要經過其他人同意才可以
您好非常感謝夏先生的詢問
關於問題一 如果您們協議賣掉的話建議可以共同繼承後再一起賣掉,因為通常由一個人單一繼承還是會有風險,萬一那個人不願意配合或是中間有甚麼臨時狀況,我們還是不建議這樣做,當然最終還是由你們做決定,但如果基於風險管理我們還是建議5人優先分別繼承後再一起共同賣出房屋在平分買賣的價金比較好
問題二買賣代書沒有問題,不過您還是要先跟房仲公司確認是否可以自己找代書,因為很多房仲公司是不願意讓客戶外面找的,給您參考看看
非常感謝您的提問 祝您順心